围绕监督服务,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来源:桑富强 (郑州市审计局)     时间:2010-11-19 00:00:00
加强审计整改,是当前加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从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审计整改告情况看,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仍然存在着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故意拖延、蒙混过关等错误认识,对自身建设有利的意见和建议,如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往往容易被接受,而对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如追回截留、挪用的专项资金,上缴乱收费乱罚款以及私设的“小金库”资金等,就难以整改到位,甚至屡查屡犯,既影响了审计决定的严肃性,又使审计整改走了过场。亟待在审计体制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确保审计整改达到预期目的。
一、搞好审计整改应紧紧抓住的几个关键环节
(一)严格组织分工。在审计机关内部按照权力相互制约监督的原则,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科学合理分工。由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汇总,建立审计整改台帐,对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登记;审计组负责审计整改的各项具体工作,把所有需整改的问题,一一列表登记并分解责任到人,逐项逐条进行明确,并按照规定时限由专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对审计整改负有督促、检查责任。督促检查采取“听”、“查”、“看”的方式进行,即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汇报,查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和会计账务调整情况,看领导班子对审计整改工作的会议研究记录。
(二)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年终业务考评范围。审计整改完毕,由财政审计部门和各业务处室将整改情况报法制部门,法制部门及时撰写整改综合汇报材料,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审计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成绩,从而确保审计整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及时发挥审计整改联动作用。经常与审计整改联席成员单位加强沟通联络,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协调处理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年底,由法制部门牵头,同审计整改联席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有关部门通报。
(四)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实践证明,领导的支持是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尚方宝剑”。几年来,我局多次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管审计工作的常务副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并亲自召开协调会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对审计整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整改工作起到了积极重要的推动作用。受到了市政府和市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审计的公信力、影响力大大提高。
二、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应注意探索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尽管各级审计机关在当地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审计整改工作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审计事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仍需在提高整改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上,继续努力并大胆创新。
(一)继续探索提高“两个报告”质量。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各级审计机关既要向政府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又要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结果报告。这就要求审计机关既要如实代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作政府审计工作报告,争取人大的支持。同时,又要处理好政府与人大的关系,如实地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真实的审计结果,让政府领导切实了解本级财政财务管理状况,为政府宏观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但要做好这些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度。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业务工作程序。将审计整改作为审计项目必经的程序之一,与审前调查、现场审计和“两个报告”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便审计人员学习掌握,并做到统一、规范。同时,在审计机关内部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审计整改的职责分工,切实做到统一配套、有条不紊、协调一致地完成好各项审计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各环节的工作。明确界定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相关部门等各自对整改工作的职责,形成促进和监督被审计单位全面整改的整体合力,进而为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确保各项审计整改工作顺利实施。
(四)探索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国家审计署从今年起,除保密因素外,将逐步公开各项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地方审计机关也积极探索在当地媒体、政府政务网及审计网站上发布审计整改信息,逐步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整改的宣传力度,并对那些拒不整改和屡查屡犯的部门或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曝光,不断提高审计整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面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发展中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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