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评审 完善政府投资审计
来源:李新亮 (郑州市二七区审计局)     时间:2010-11-19 00:00:00
近年来,郑州市二七区委、区政府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法规要求,先后出台了《二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二七区政府投资项目前评审和后评估办法》,成立了二七区政府评审中心(隶属于区审计局),为二七区政府投资全过程跟踪审计搭建了平台。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该局人员时刻不忘“行动迅速、善抓落实、创新创效、廉政为民”的行为准则,以“讲学习、比技能、比奉献,会审计、会服务、会创新”的精神,努力践行“做经济卫士、促经济发展”,全力做好政府投资评审和审计工作。
一、努力做好评审工作,树立大审计理念
对项目建设前期进行评审,不是简单的对建设工程的拦标价进行审计,而是建立大评审、大审计的指导思想,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审计融入到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评审与审计工作涵盖了项目立项到竣工的各个环节,政府投资项目一经批准,审计局就立即介入,自立项开始就将其纳入审计的视野,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了政府投资行为。同时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区各项目单位自觉按照规章办事意识,主动申报评审和审计。
1、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支出管理程序
一是先评审、后列支。对应当进行评审的支出项目,在评审确定总投资的基础上下达项目预算,从而在源头控制财政支出。
二是先评审、后采购。对应当进行招标或政府采购的项目,在评审之后依据评审结论进行招标或政府采购。
    三是先审计、后拨款。对已安排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现场跟踪跟进,在评审支出进度的基础上拨付财政资金,从而将评审融入财政支付程序。
四是先评审、后报帐。对于农业、科技等专项资金分散,投资总额巨大的项目,先进行前期评审,后按照《郑州市财政农业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五是先评审、后结算。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变更,评审后方可纳入竣工结算,竣工项目财务决算必须先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论作为财政部门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拨付工程尾款的依据。
2、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评审制度
一是根据《二七区政府投资项目前评审和后评估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凡支必评,未进行评审的项目根据情况暂缓下达财政投资预算或者暂停拨付财政资金;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融入到政府财政支出投资项目管理,评审结论作为下达预算、拨付资金的必备要件。
二是根据《二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政府在投资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前,必须以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中最高限价作为招标控制价(或采购控制价);施工合同在签订之前主要评审是否有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条款,从而为合同签订的科学性、经济性提供了保证;评审结论客观公正,从而降低了审计风险。
3、不断探索跟踪审计方法
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审计局投资评审中心积极做好跟踪审计,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审计组长负责,分工协作,项目进行到哪里,审计人员就跟进到哪里,充分了解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结(决)算审计打下基础。同时,探索评审结果多级复核制,重点难点问题专家讨论、集体决策制,确保政府投资资金的安全支出。两年来,先后对报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改正了工程量计算的错误以及错项、漏项、综合单价、材料价格等方面的偏差,挤出了项目中的虚高水份,补充了漏项内容,使设计方案更科学,投资额更合理,为安排项目投资计划和批复项目变更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切实加强审计监督,树立会服务会创新理念
近年来,二七区审计局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中,打破了传统的审计模式,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领域进行了前拓后展,在“关口前移、源头控制、过程跟踪监督、竣工决算审计、事后全面评估”等全程审计监督上实现了突破,打造了一个全新的二七区政府投资审计模式。
一是在评审、审计过程中,时刻保持对党的事业、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发扬客观、公正、无私的过硬作风,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廉洁从审、严谨细致,维护二七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是树立了促进被审计单位管理和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理念。审计过程中,善于从积极的角度去发现、思考和解决问题。力求做到评审、审计结论和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其最终目的是通过评审、审计,促进被评、被审单位规范制度管理,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减少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是建立完善与被审计单位定期联系制度,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审问题及时沟通,在评审和审计建议上注重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提出科学合理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升审计工作水平,为政府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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