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环境审计的几点思考
来源:秦天霞 (郑州市审计局)     时间:2010-11-23 00:00:00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为此,各级审计机关应切实把维护国家环境生态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要责任,并按照刘家义审计长对环境审计的工作要求,以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为目标,要高度关注节能减排、高污染、高排放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大胆揭露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重大损失浪费,以及配套资金是否到位等问题,维护资源环境安全,促进节能减排措施落实,为政府科学决策、改善管理等提供参考。
一、创新环境审计协调领导组织,实现多管共赢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不仅是环保资金投入者,更是环境规划设计者,政策制定执行者,是整个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者。但目前涉及环境保护的国家、省部级法律法规就多达27个,这些法律法规由发改委、城建、规划、环保、工商等多个行政部门监督执行,且各部门之间尚无统一的领导组织协调机制,相关工作的信息化及其共享程度不高。为此,就需要我们加强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合作,尽快建立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不断寻求各方的协调沟通和合作,采取措施鼓励政府和企业在决策过程中考虑到环境因素的影响,从事后的亡羊补牢到事前、事中防患于未然,确保缓解或补救措施到位。对严重的违规问题,审计机关应把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惩戒项目管理者。
二、创新环境审计组织方式,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在我国还是一项新兴的审计工作,没有什么成熟的经验。对此,我国已把环境审计工作列入《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刘家义审计长也今年的审计工作中把环境审计作为六大审计任务之一,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必须在审计组织方式上进行创新,方能收到明显效果。首先,环境审计涉及财政、主管单位、企业等多部门多行业,是一项综合很强的审计业务各级审计机关要以环保资金安排、管理和效益情况为主线,把环境审计与财政、投资、企业等审计相结合,把专项审计调查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扩大环境审计覆盖面,做到应审计尽审,并重点突出对重大环保项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府环保资金投入及其使用效果等情况的审计。同时,在抓好环境审计真实、合法性基础上,要把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放在重要位置,并作为对当地党政领导干部任中或离任审计的重要政绩考核指标,对以发展经济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导致生态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的党政领导,应给予严厉的责任追究。其次,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加强上下级审计机关和审计机关内部之间的协作,建立审计信息成果资源共享机制,畅通共享渠道,实现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审计情况互通、成果共用、信息共享,使各级审计工作得到平衡发展,改变各级审计机关及其内部各部门单打独斗、着力点分散的局面,合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成果水平。
三、创新环境审计制度,加大依法审计监督力度
目前,由于我国的环境审计尚处于探索阶段,审计的制度方法还很不健全,无疑影响和制约着审计质量的提高,存在着一定的审计风险。为此建议,一是要在广泛借鉴欧美、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环境审计工作经验,并依照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2001年、2004年分别出台的《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和《环境审计与常规审计》等重要文件,在认真总结我国资源环境审计经验和案例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国家《环境审计规范操作指南》及相关评价办法,以促进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二是要借鉴我国新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内容,如:或有负债应包括预计环境负债,并要求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和计量,并予以披露;企业年度报告中必须公布经过外部鉴定或审计的环境报告,以及对公司经济活动中对环境可持续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作出报告;企业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应包括:对场所污染的评价;对拟投资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对公司环境绩效报告的评价;对环境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评价等。都为环境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较好基础,只要在此基础上略加修改、补充、完善,就可为我所用,必将在环境保护审计方面有新的重大突破。
四、创新人才保障机制,为开展环境审计奠定坚实基础
环境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系统管理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环境审计人员不能仅仅是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还应有具备环境经济学、环境法学、工程学、生物学等学科专业知识。针对环境审计工作的特点,一是要加强现有审计人员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如送专业院校脱产学习、外派到环境监测、监察部门挂职学习等)进行培训,强化审计骨干培养,打造环境审计领军人才。二是要科学利用外部人才资源,逐步建立外聘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充实审计队伍,提高实战能力。专家的作用可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在审前准备阶段,可根据专家意见,有针对性地搜集资料,拟定审计方案,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可与专家保持经常性联系,也可请专家现场指导或参与部分工作,现场审计结束后,可将汇总情况交由专家评审,主要是看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有力,评价结论是否恰当稳妥,或请专家就某具体事项发表专家意见。要注意的是,聘请的专家要有一定的专业性、权威性和独立性,避免所聘专家与被审计单位存在上下级关系。参与审计的专家要有一定数量,专家组的意见往往比某个专家的意见更客观,更具采信度。三是请被审计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既解决了审计人员对某些环境专业技术领域目标考核的难点,降低审计风险,又使被审计单位全面了解审计情况,从而使审计建议最大限度地被审计单位采纳,提供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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