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来源:李 彬 (郑州市审计局)     时间:2010-12-03 00:00:00
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我市200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计划执行、资金筹措和使用、建设管理及路网养护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全市各市(县)区均制定有200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目标,建立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在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能够执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农村公路建设能够实行项目公示制等。工程符合当地实际,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在农村公路养护方面实行了管养分离养护体制,成立了具有专业养护的农村公路养护公司,负责辖区县道大中修及日常养护,效果良好。但调查中发现,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还存在有3.47%年度建设计划未按时完成(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8.44%)、滞留建设资金6989万元、地方自筹配套资金缺口12390万元、拖欠工程款7674万元、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养护体制改革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上述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
1.各市(县)区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力度,全方位的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管,确保效果和质量。发改、交通、国土等相关部门要从项目的立项、申报、批复、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和后期养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计划设计的内容施工,加强程序管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工,防止“三边”工程的出现。财政、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筹集项目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规范项目收支行为,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决算审计,并加强现场管理,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棚架滞留项目建设资金,及时结算,防止工程款大量长期拖欠。
2.加快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强化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交通车辆的不断增加,为保证已投入使用的农村公路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对道路的管理养护应及早引起重视。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加快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的改革的进度,强化养护管理,确保安全畅通,合理安排和确定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资金,巩固农村公路建设的成果。
3.考虑县级政府实际,加大中央、省及市级财政对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从2005年实施“村村通”工程以来,经过5年多的大规模农村公路建设,县级财政资金的配套能力在不断减弱,加之受2009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资金不及时足额到位的现象较为普遍,对工程进度和质量都不同程度造成了影响。建议农村公路建设决策部门要考虑地方实际,加大中央、省及市级财政对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县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财力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杜绝虚报计划、压低工程造价或虚报冒领国家上级补助资金以减少地方配套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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