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挪用专项资金的面纱
来源:张 瑾     时间:2010-12-03 00:00:00
近年来,部分法治意识淡薄的管理部门将专项资金成为弥补部门经费的有效手段,使用各种障眼法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下面逐一揭开这些面纱:
一、不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有些部门故意不单独核算专项资金,各种专项资金与正常经费交结在一起,用来平衡财政预算。揭开这种障眼法的关键在于摸清各种专项资金的来源数据,逐笔核实每种专项资金的支出,进而理清结存数;并将该结存数与银行存款和现金的实际结存数进行比照,如果结存数远远大于银行存款与现金的实际结存数,可根据此差异确定其挪用资金数额。
二、长期在往来科目上挂账。在审计中发现,有些部门的专项资金通过暂付款、暂存款等科目长期挂账,以达到挪用的目的。揭开这种障眼法的关键在于追查所挂科目所有年度的资金的去向,审查挂账资金是否用于专项资金项目。
三、隐瞒资金运动轨迹。有些部门由于资金调度困难,采用挪用和归还专项资金不记账方式,隐瞒资金运动轨迹。揭开这种障眼法的关键在于审查银行对账单有无大额、相同、频繁的收支款项;并与银行日记账进行核对,进一步认定其挪用的期限和金额。
四、重复立项。一个项目申请两种以上专项资金,如同一公路建设项目在农村公路改造、小城镇建设或土地整理等项目中分别立项,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对于上述资金的检查,乡镇都能提供与资金用途相符的发票和验收报告,实地查看工程也能看到建设情况。揭开这种障眼法的关键在于对建设单位全面审计、分别核实,摸清相应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批复情况,并联系相关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了解相关项目的来龙去脉。
    五、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有些部门伪造支出凭证套取资金,如工程未施工,却开据大额工程发票,套取资金,由工程施工单位入账,各项经费支出在工程施工单位账上消化。揭开这种障眼法的关键在于细致审查支出凭证,对数额大、数额是整数的发票,必须高度关注,向经手人了解实际情况,根据发票、转账支票存根,沿资金流向,延伸施工单位;通过实地查看工程进度,如果项目没做,就可以定性套取资金,进而追查资金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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