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审计应把握的几个重点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6-24 00:00:00
谢书明  李星慧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50号),有力地推动着公积金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为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制度和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致使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大案要案不断发生,如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挪用1.2亿元公积金用于个人境外赌博、购置房产、车辆,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陈其明贪污受贿、挪用私分住房公积金2000多万元,云南省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王琼英滥用职权,造成近亿元住房公积金难以收回,衡阳市2.53亿元住房公积金在湘财证券购买国债后被质押而无法取回等。亟待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审计监督,以适应社会对公积金管理日益严格的需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一、对政策执行和决策情况进行审计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不仅涵盖面广,涉及到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等方方面面,而且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审计机关应通过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等方法,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审计监督,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检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否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二是检查当地规定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是否与国家政策相冲突,有无畸高畸低、有违社会公平的现象;三是检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对象的住房面积是否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同时,检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是否低于50%,贷款利率是否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四是检查是否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一是按照国务院“四个统一”的要求,检查管理体制是否理顺,是否还存在一个城市两种体制,一项资金多项政策,影响公积金资金的统调统管统用是否存在,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决策建议,破解公积金使用率不均衡和行业系统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无法使用等难题。二是检查年度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看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公积金的归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发放,以及累计发放政策性贴息控制等指标是否实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据此,对其履行法定职责、实现预期目标和取得的效果作出评价。三是检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堵塞漏洞,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四是对内控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如在管理模式上是否做到了“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分级授权”,决策、执行和监督是否分离;归集环节是否实行票款分离;贷款审批和资金拨付是否实行分级审批等;对资金收支业务是否建立了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定期对账制度等。
    三、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一是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以及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比例是否科学合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二是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按规定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发放范围,对于职工买房、集资合作建房,以及自建、翻建和大修住房的,是否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无挤占、挪用或存在贷款风险。三是对住房公积金开设账户进行检查,是否按规定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五家商业银行范围内开设并确定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一个城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的银行是否不超过两家。三是对银行存款进行审计,关注有无过多开设存款户问题,特别对长期不发生相关业务的活期存款账户进行重点核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在保证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尽快将不需用的账户清理销户,不仅减轻了会计人员的核算工作量,而且有利于资金的调度使用。四是关注是否及时将沉淀资金及时转存定期或购买国债,以达到保值增值的效果。
    四、对增值收益情况进行审计
    一是对资金流向进行审计。通过业务、财务、银行三大项数据的重组、比对、存款细辩等方法,发现诸如业务处理不及时、延迟记账、银行押票等操作上的问题,并通过分析进一步发现违规挪用、转移资金等线索,防止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失,为全力维护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提供保障。二是对业务流程进行审计。通过对基础参数核查、有效性测试和数据特征分析等方法,尤其是通过特征分析,排查诸如:大额补交逃避所得税、假借离职非法套取存款等苗头性、倾向性现象,掌控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剖析归集、使用和管理中的问题,揭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缺陷,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三是对增值收益进行审计。在收集本地区服务对象或涉及对象相关资料,以及其他地区同规模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料的基础上,如:工商登记资料、社保参保资料、房屋销售等,并对其进行加工整理,梳理出对照数据,进一步掌握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和收益状况,如通过分析资金占用率,可判断资金是否发挥了最大效用;通过分析贷款逾期率,可看出资金安全风险是否已经降到了最低;通过增益分配分析,可发现住房公积金收益是否及时入账,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余额应上缴国库和用于城镇廉租房保障支出等,从而防止住房公积金收益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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