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当好城市建设资金“监督员”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5-24 09:09:13

郑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冯明杰

 

    郑州市审计局广泛深入地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并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对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融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481个,审计金额1521696.45万元,审减额147700.97万元,审减率9.7%,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规范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对加快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结合《条例》,完善工作机制,推行“审计五权分离”改革,保证建设项目审计质量

2013年我局出台了《郑州市审计局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审计五权分离”为核心,在审计组织方式、审计项目管理、审计后勤服务等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并在当年全省审计工作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经过近三年的实践与完善,审计“五权分离”改革被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8月20日第96期刊发了专题简报。

在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上,推行“审计五权分离”新模式。即将“审计计划安排权”、“现场审计查证权”、“审计处理处罚权”、“问题定性审理权”、“审计督查整改权”分别由不同部门或审计组、处理组独立行使,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制约、项目节点控制等审计改革新模式。如今我局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权在项目计划办,现场审计查证权在各个审计组,审计处理处罚权在审计处理组,问题定性审理权在法制处和审理会,督查整改权在督查办,将处室和审计组权利分散,形成互相监督机制。将建设审计项目按等级划分,实行审计组长公开竞聘,组员双向选择。并在审计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先后成立审计组和处理组,分别承担问题的审查和处理任务,从源头上加强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此外,要求审计组定期汇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变静态数据汇总为动态跟踪反映,对审计时效进行了严格控制。加强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实行节点控制,按段考核,实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审计复核结果实名通报制,落实审计组长责任制和审计人员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该做法受到审计厅领导肯定和表扬,并在全省推广。

二、抓住社会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加大依法审计力度,有效促进财政的增收节支
  我局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对一些财政投资量大,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关心程度高的公共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力量,精心安排,依据《条例》进行重点审计,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努力减少资金浪费。
  三年来,我局集中力量先后对郑州快速公交(BRT)首期工程、嵩山路—黄郭路—南三环立交、科学大道—西三环立交、花园口互通式立交、中州大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城市道路改造、污水处理项目等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了竣工决算(结算)审计。审计过程中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对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审计,并按《条例》的规定对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进行处理、披露。二是对重点建设项目决算严格把关,挤掉工程造价中的大量“水分”。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关口前移,重点抓好政府投资重、特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为了认真履行《条例》所赋予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责,对建设投资项目实施更有效的监督,我们在实际工作实践中,不断改进和调整投资审计工作思路,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由传统的事后监督逐步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针对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技术复杂、控制环节多的建设项目,尝试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在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层层把关,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先。如先后开展的轨道交通项目、三环快速化项目、陇海路高架项目等,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重要签证等关键节点上,积极参与、及时跟进,关口前移,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免疫功能”作用。如:在三环快速化项目的跟踪审计中,通过审核签证的合理性和设计方案的优化,通过审核阶段性工程结算,规范后续工程结算申报,提前节约了大量政府资金,西三环方向BT1和BT2标段2012年第4季度跟踪结果审减率分别为10.4%和11.5%,综合审减率为11%,按此测算整个项目可节约资金17亿元。

    通过跟踪审计,市审计局还敦促省市定额主管部门为此出具了部分市政补充定额,使得政府投资审计在以后的项目中有章可循,较好的体现了跟踪审计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四、针对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组织专项审计调查,为宏观决策当好参谋
  在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中,针对具体项目审计中发现的管理漏洞,为了及时防范和克服类似现象的发生,我们采用项目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举一反三,开展专项调查,从中找出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层次剖析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使《条例》的贯彻真正落到实处。如:针对我市城建项目造价中存在的问题,由市领导安排我局牵头成立降低工程造价联合工作小组进行了审查分析,提出了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可行性建议,连书记批示:“工作很认真,有说服力。同意所提出的降低造价的各项措施”。在中州大道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中发现临时组建的项目建设单位资产管理较为薄弱,撰写“我市中州大道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文被市委办公厅以紧急信息专报第二期全文采用。得到连书记批示,市财政局按照审计报告所提建议并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临时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我市临时机构的资产管理、购置调配、使用及清查、处置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并对违反《办法》的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处理处罚办法。

诸如此类问题,审计部门都以专题信息的形式,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和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决策起到了较好的参谋作用。
   五、实行投资审计结果公告制,扩大影响力

在抓好重点项目审计的同时,市审计局在扩大审计影响、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方面也做了有益的尝试,如:2013年初我们对解放路跨线立交桥项目、常庄水库除险加固及溢洪道建闸项目、公交港湾建设项目等贴近民生的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首次进行了公告。让广大市民了解了审计结果,加强了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我局所有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均进行公告。

六、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向外借力,委托社会中介协审

我局制定了《郑州市审计局聘请中介机构和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范围,制定了《郑州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资料管理暂行办法》和《郑州市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涉及操作指南、内部统一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工程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逐步形成了投资审计工作的制度规范体系。 

我局通过政府统一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以审计机关为主体,开展审计工作,对外出具审计结果。由审计机关组织社会中介参与审计过程,将部分专业技术性的工作内容委托给社会中介完成并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复核,将工作成果纳入审计结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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