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3号(​总第240号)郑州至上街快速通道新建工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5-18 18:04:32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公告)

  2020年第3号(总第2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413日至20191015日对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郑州至上街快速通道新建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郑州至上街快速通道新建工程是郑州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善郑州市区域内综合交通路网,加快郑州市西部的快速发展,带动、提升荥阳市和上街区旅游等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起点位于中原西路与S323线交叉处,向西跨越桥南沟,经蔡寨村南,跨蔡新庄北沟,继续向西经南周村、凤凰台、周古寺村北,在辘把坡村向北(在该处与规划的中原西路西延段平交),下穿郑西客运专线,经北周村西,终点止于上街区柏庙村西登封路,路全线长7.389公里,全线共设桥梁7座,涵洞5道。

主要工程技术指标:本项目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33米,路面宽32米,其横断面布置为33.0=0.5米土路肩+3.75米硬路肩+3×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1.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3×3.75米行车道+3.75米硬路肩+0.5米土路肩。

路面结构采用:5厘米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C+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石灰稳定土。

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竹叶河特大桥1/300,其余为1/100,其他技术标准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相关规定。

20131229日,主线工程交工验收,投入运营。

2017630日,养护工区和超限站部分交工验收交付使用。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714日以郑环审[2011]93号批复通过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410日以郑发改基础[2012]170号批复通过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总金额为54656万元。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1029日以郑发改设[2012]759号批复通过该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核定为58079万元。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1213日以郑发改设[2012]901号批复通过该项目修正概算,增加概算1719万元,总概算调整为59798万元。

荥阳市城乡规划局于2013521日以荥规市政地字第410182201346001号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于2013620日以郑规建(交通)字第410100201309040号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郑州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招标人,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地质勘察设计、监理进行了招标事宜。

1)本项目地质勘察设计招标于201258日发布招标公告,2012528日在郑州市交通工程投标中心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格750万元。

2)本项目监理招标于2012524日发布招标公告,2012629日在郑州市交通工程投标中心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监理部有限公司,中标价格458.69万元。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招标人,委托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形式对本项目BT投融资建设进行招标,于2012522日在郑州市财政局十六楼第四会议室开标。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12>37号),确定本项目由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BT投资方负责项目融资建设。

经审计,截止到2019228日,该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00752101.76元(不含回购期利息85285116.26元,计算期为20141月至20198月;不含土地违法罚款3115813.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共计534548408.18元;待摊投资66203693.58元(含建设期利息28656829.26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在项目财务收支方面,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郑州至上街快速通道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状况,财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未批准项目建议书、投资超概算、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项目建议书

(二)投资超概算

(三)原始凭证不合规

(四)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五)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六)多计工程价款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责令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意识;应强化财经合规意识,降低履职风险、财务风险。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已承诺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及时整改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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