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1号(总第248号)中欧班列、进出口贸易和服务平台财政奖补资金绩效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0-21 11:51:27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公告)

2020年第11号(总第2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424日至625日,对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港公司”)、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保税集团”)、河南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口岸公司”)三个单位自成立之日至20191231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郑州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国家、省、市领导对郑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高度重视,郑州市财政对中欧班列、进出口贸易和服务平台的奖补力度不断加大。承担该项业务的主要有陆港公司、河南保税集团和电子口岸公司。

  (一)陆港公司基本情况

20136月,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河南物资集团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国有企业-陆港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经开建投47.12%河南物资集团公司45.27%,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7.61%,法定代表人蒋桂勇。陆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有员工583人,下设五家全资子公司,统一管理,各公司单独核算。

陆港公司负责中欧班列运行和国际陆港开发建设。

1.中欧班列运行情况

2013年初河南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积极谋划由陆港公司开行中欧班列,当年718日成功开行了第一趟班列。

中欧班列自2013年营运以来,每年运行班次逐年递增,截2019年底共运行2760班次,货值818.7亿元,货重138.5万吨

2.国际陆港的建设情况

陆港公司负责国际陆港的规划和建设,建设项目包括多式联运集疏货中心、汽车口岸、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建设项目。

3.陆港公司经营情况

2013-2019年陆港公司收入64.40亿元,成本63.04亿元利润总额1.36亿元,得税费用5101.58万元,净利润8508.43万元,股东已分红1577.17万元

  (二)河南保税集团基本情况

河南保税集团于2003612日取得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刘杰,注册资本6155万元人民币,东银富海18.76%,香港高鹏39.81%,经开投发41.43%。经营保税货物仓储、配送、信息配载、物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等。201017日取得B型保税物流中心资质;2011511日正式开关运营;2016126日整合升级为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

1.下属企业情况

河南保税集团直接对外投资设立20家公司,注销2家,存续18家。存续公司中全资子公司9家,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6家。

2.经营情况

2005-2012年河南保税集团进行前期建设,2013-2014年进行试运营,2015年进入正常运营。2015-2019年河南保税集团收入总额11.56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43亿元),成本费用13.85亿元,亏损2.29亿元,以前年度亏损1.25亿元,累计亏损3.54亿元。

2015-2019年河南保税集团纳税共计2392.25万元。

  (三)电子口岸公司基本情况

 电子口岸公司是河南省电子口岸平台和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行服务保障主体单位,成立于20136月,法定代表人朱喜旺,注册资本3000万元,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6.67%,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河南海通科技有限公司11.67%,河南航空货运发展有限公司5%,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67%

 电子口岸公司主要负责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承建河南电子口岸平台建设(一期)项目和(一期)追加项目。

经营情况:2013-2019年电子口岸公司收入2964.76万元(其中营业收入72.47万元、财政补贴2891.91万元、其他收入0.38万元),成本2962.10万元,盈利2.66万元。

  (四)财政奖补资金情况

         三个公司自成立至2019年底共收到财政资金43.28亿元,其中资本金注入2亿元,建设项目补贴资金3.83亿元,奖补资金37.45亿元。

        1.陆港公司2013-2019年共收到省市区财政资金34.34亿元,其中省市资本金注入2亿元,中欧班列补贴及奖励资金30.03亿元(其中补贴资金26.26亿元含:省2.78亿元和市23.48亿元,奖励资金3.78亿元),建设项目补贴资金2.17亿元,其他奖补资金1376.97万元。

2.河南保税集团2005-2019年共收到财政资金8.19亿元,其中建设项目补贴1.20亿元,进出口业务扶持资金奖补6.81亿元,其他奖补1784.63万元。

3.电子口岸公司2013-2019年共收到财政资金7611.91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资金4600万元,河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消费者身份认证服务费201.91万元,运营保障经费2600万元,其他奖补资金210万元(省工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150万元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60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陆港公司、河南保税集团、电子口岸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各公司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公司运营取得了一些成果。中欧班列、进出口贸易和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了郑州市的经济发展,尤其是今年年初为国际防疫物资运输作出了积极贡献。中欧班列目前已成为河南郑州一张亮丽的名片,社会效益明显,对河南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助推现代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创造跨境电商“郑州模式”,打造更便捷通畅的“网上丝绸之路”。创新发展模式,提升郑州跨境电商话语权。平台业务量稳步增加,提升了管理部门的管理综合效能,降低进出口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进出口业务办事效率。但在政策执行、机制体制及财政资金绩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职能部门未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对财政资金监管不严

1.财政奖补资金考核指标单一,未建立绩效考核目标

1)陆港公司开行的中欧班列财政奖补资金的依据仅为实际开行班次,未考虑重箱率、满载率等考核指标,考核目标单一。

2013年至2019年底,财政资金投入34亿元,政府各职能部门未进行专项审计,未进行绩效评价。资金使用单位、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未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河南保税集团运营的跨境电商业务2016-2018年财政扶持资金考核目标不清晰,未明确使用范围

 郑州市政府〔201712号常务会议纪要规定2016年扶持资金1.2亿元,由郑州经济开发区统筹使用,文件未明确考核指标,当年河南保税集团收到1.2亿元;2017年在完成跨境电商业务量比上年增长50%以上的条件下,市财政拨付1.2亿元扶持资金给郑州经济开发区统筹使用,2017年实际完成包裹量比2016增长30.1%,货值增长60.9%,按包裹量考核未完成目标,实际收到1.2亿元扶持资金;2018年在完成跨境电商业务量比上一年增长50%以上的条件下,市财政拨付8000万元扶持资金给郑州经济开发区统筹使用,文件未明确业务量具体指标(包裹量、货值),未明确资金具体使用范围。2018年实际完成包裹量比上年下降0.8%,货值比上年下降4.5%,包裹量及货值均未完成目标,预借8000万元扶持资金。

2019年下达目标任务不完整。郑州市人民政府〔201923号常务会议纪要规定2019年进出口货值目标任务150亿元,按其实现的进出口货值的2.5%核算奖补金额。河南保税集团2019年实际完成进出口货值90.98亿元,收到奖补资金2.27亿元。文件未明确完不成目标的奖补办法,目标任务不完整。

3)财政资金考核目标不明确

电子口岸公司2014-2016年收到补贴资金800万元,无文件依据、无考核指标;2017-2019年收到补贴资金1800万元,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郑州海关申请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关服务财政补贴的意见》、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省财政厅《关于协商解决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维保障经费的函》的复函进行奖补,无考核指标,未建立绩效目标考核。

2.预借河南保税集团扶持资金8000万元长期未处理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201863日《关于保税集团请示事项研究会议备忘录》第二条第二款“由市财政研究预拨2018年业务量奖补资金的可行性,若保税集团年终能完成2018年业务量考核任务,该笔借款则转为奖补资金。若未完成则以债转股形式转为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保税集团的股本金,或以其他可行方式确保资金安全”。河南保税集团2018年未按照郑州市政府〔201712号常务会议纪要完成目标任务,该笔借款8000万元未按照《关于保税集团请示事项研究会议备忘录》要求转为股本金,亦未采取其他方式。截至2020510日,该项借款未作处理。

3.未按国家规定,变相增加补贴3.62亿元

陆港公司未按照财政部(财预〔2017188号)文件规定,依据实际发生的全程运输费用采用逐年退坡的办法申请补贴,而是用实际发生的箱公里费用测算出每班成本,每班成本与市场揽货价的差额乘以每年实际开行的班次来确定财政补贴,因其他因素,陆港公司降低市场揽货价格,造成运费补贴缺口加大,超标准补贴。2019年超出财政部规定的部分以多式联运奖励资金形式变相增加补贴3.62亿元。

(二)企业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违规问题

1.河南保税集团大额举债6亿元供其参股公司使用

201612月,河南保税集团未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向东银实业(委托深圳高新区中行放贷)借款6亿元,三年期限,约定借款用途河南保税集团设备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该借款实际由其参股公司河南中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保税集团持股50%、北京五台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39%、河南协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1%)使用,河南保税集团承担债务,其参股公司享受借款带来的权益,截至报告日河南中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偿还该到期借款。

2.陆港公司公务交通费列支不规范

陆港公司的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使用,部长及以上人员交通费按8001000130015002000元不同标准分级别每月发放,自找发票报销,一直执行至今。2013-2019年报销交通费金额154.21万元。报销发票与实际事项不符,违规列支。

3.电子口岸公司未按规定核减资产4628.98万元

201311月,省发改委对河南电子口岸平台建设项目(一期)进行了批复,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河南电子口岸平台,由电子口岸公司承建。该项目20144月开工,201511月竣工。

20192月,电子口岸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拟划转资产负债表进行审计,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将河南电子口岸平台(一期)项目形成的资产及负债4628.98万元无依据核销,致使该资产以及相关的负债游离于账外,不能真实反映资产负债情况,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不能真实反映资产情况

河南电子口岸平台(一期)追加项目20185月已通过专家验收并投入使用,20194月经河南省审计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定投资额3969.66万元,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不能真实反映资产情况。

5.河南保税集团建设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2005-2019年河南保税集团收到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及海关监管设施建设项目财政专项资金1.20亿元未单独核算,未专款专用。

6.跨境电商奖补标准不统一

河南保税集团2019年收到对跨境电子商务改革创新和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园区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奖补资金1.36亿元,共奖补了16家企业。在奖补过程中,根据业务人员与电商企业签订合同约定,不同电商企业合同约定奖补标准不同,同一电商企业不同期间约定奖补标准不同,部分跨境电商企业按进出口货值的0.3%-1.5%给予奖补,部分按照业务单量1-1.5/单给予奖补,部分跨境电商企业执行追加年终综合奖励。河南保税集团对跨境电商企业奖补标准不统一,造成奖补资金支付混乱。

(三)未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规章制度

1. 陆港公司成立子公司程序不规范

陆港公司成立郑欧贸易、聚通供应链、郑欧供应链三个全资子公司未通过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2.陆港公司未按出资比例分红

国开基金投资入股陆港公司时签订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约定为明股实债,按每年1.2%取得固定收益;但陆港公司《公司章程》将国开基金作为普通股股东注册登记,在实际执行中,按约定的投资收益,将国开基金作为优先股股东分派股利。股东会决议未按照陆港公司《公司章程》第五章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也未明确按优先股固定收益。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开投发为河南保税集团大额借款6.76亿元出具还款承诺,使政府存在隐形债务风险

2016428日和912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经开投发两次为河南保税集团在工行、中行借款8亿元(实际放款7.64亿元,借款期限10年)出具还款承诺函,承诺在借款存续期内不撤回对本项目的投资,当项目公司还本付息出现缺口或困难时,按控股比例进行补充还款。还款承诺增加政府隐形负债,加大风险。截至20191231日,河南保税集团已归还本金0.88亿元,尚欠本金6.76亿元。

2.陆港公司存在大量闲置资金

调查发现,从成立至2019年底,陆港公司银行存款月平均余额超1亿元,聚通货代银行存款月平均余额超7000万元,截至2019年底,陆港公司人民币银行存款余额1.31亿元,其子公司--聚通货代人民币银行存款余额4021.86万元。未对资金进行有效利用,造成资金闲置沉淀、浪费。

3.项目未按照批复实施,进展缓慢

调查发现,陆港公司多式联运集疏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10.41亿元,立项批复建设期201412月至201612月,目前完工进度为50%。汽车口岸项目计划总投资5.6亿元,立项批复建设期20159月至20188月,目前项目完工进度为28%。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三个单位已按审计建议进行了整改。

 五、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出具后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及河南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已按审计要求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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