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
2020年第59号(总第2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4月13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原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称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省道323线新密关口至登封张庄段改建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审批情况
S323线新密关口至登封张庄段地处郑州市南部,是联系郑州南部城市群之间的重要通道之一,改建前技术等级为二级及以下,本次改建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里程85.453公路,其中改线新建63.302公里,主线设计速度80公路/小时,高速公路连接线按设计速度60公路/小时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经审计,该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442163441.12元。其中:建安投资2096731796.46元;待摊投资328211974.66元;设备、器具购置费17219670.00元。
BT投资共2118270263.46元,其中:建安投资2096731796.46元;建管费18279684.00元;研究试验费420000.00元;“三阶段”及交竣工验收检测费2658073.00元;保通便道费用180710.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在项目财务收支方面,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省道323线新密关口至登封张庄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状况,财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投资超概算、应招标未招标、费用支出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超概算
(二)应招标未招标
(三)费用支出不规范
(四)原始凭证不合规
(五)超范围支出
(六)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七)多计工程价款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加强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意识;应强化财经合规意识,降低履职风险、财务风险。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建设单位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