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审计局贯彻落实《郑州市廉洁从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7-10 09:50:07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廉洁从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时有效防控廉洁风险、勤政风险、渎职风险,有力推进我局廉洁从政风险防控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职权、排查风险、范权力运行、科学配置权力、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制度管理、深化权力公开、细化防控措施,不断推动我局廉洁从政风险防控取得新的进展,为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廉洁从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冯明杰

        副组长:徐平、张保全、桑富强、于世营、谢书明、郭全民、乔德宁、王凯河、刘兆煜、骆杉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张保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办法

    (一)动员学习。召开全体人员动员大会,就活动开展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将《郑州市廉洁从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列入廉政教育专题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领会实质,贯彻落实。

     (二)规范制度。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落实好以下工作制度:

        1、将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对该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研究部署。

        2、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组长会,听取局各主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讨论、分析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指导工作的有效落实。

        3、局各主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分管部门开展该项工作情况,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分析研究防控中的不足,确定防控工作的重点,增强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审计人员廉洁从政。

     (三)明确责任。局党政主要领导对廉洁从政风险防控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对管辖范围内廉洁从政风险防控承担主管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履行预防和监督职责。

       1、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管理办法》第六、第七条,承担相关职责。

       2、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管理办法》中廉洁从政风险防控管理程序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抓好落实。

       3、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岗双责”,逐级负责制。对风险防控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出现风险防控问题的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考核。将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到各级领导、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目标考评体系,促进工作的落实。

     (三)及时修订。领导小组要按照《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风险防控点、风险等级及相关措施,提高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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