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物资估价、折价依据亟需建立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7-29 00:00:00
    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各级政府积极组织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对灾区捐款捐物,如我市在汶川地震时捐款17536.79万元,捐物折价4126.28万元;在玉树地震时捐款3947.68万元,捐物折价456.9万元。这种社会捐赠行为增加了政府的凝聚力,缓解了部分物资的紧急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财政资金投入的不足,捐赠款物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受赠单位和部门结合中央和省、市政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并按照捐赠者捐赠意向拨付捐赠款物,手续比较完备,拨付渠道比较畅通,各接收部门均能够对捐赠物资妥善保管。但是,由于捐赠物资估价、折价缺乏政策依据,使得捐赠物资估价、折价不具科学性。目前捐赠物资的价值多由捐赠者自行提供和确定,各受赠单位也未要求捐赠者出具相应的物资出库单、发票等原始计价依据;捐赠的书法、绘画作品更是无法认定其价值。且捐赠物资种类繁杂,既有新产品又有旧物品,既有设备、药品又有食品、民用品等其他物资。加之没有物价部门的参与,各受赠部门难以对捐赠物资的价值进行正确评估,只是按照有估价的或可计价物资进行统计,但是其计价是否正确则无从考证。由此造成捐赠物资折价统计数据伸缩性很大,捐赠方、受赠方与受益三方的捐赠物资价格无法有效衔接,不利于各方的财务核算。
             
建议建立健全捐赠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物价等部门参与的捐赠物资的价值评估制度,使捐赠者、接收者、受益者三方捐赠物资价值有效衔接,正确进行财务核算,规范捐赠物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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