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强化监督职能再出新举措发出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
来源:本站  时间:2012-11-14 00:00:00
      市纪委为更好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党纪政纪方面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日前推出新举措,将市纪委需重点掌握的领导职务消费、在企业或社会团体兼职并领取报酬、离职前配备车辆公物移交、与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各类专项资金收支、资产管理和其他违法、违纪、违规、失职等情况,共涉及七个方面的内容,分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任中和离任,以《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书》的形式,分别以具体单位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委托,要求各经济责任审计组将有关内容的审计结果体现在审计报告当中;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要求,建立情况反馈机制,落实审计结果运用和公告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将整改情况同时报送纪检、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