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构服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  时间:2012-11-14 00:00:00
      最近,市纪委在总结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为更好地服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又制定了《郑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构服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实施,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职能。《意见》要求各纪检监察机关(或机构):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形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合力。要建议并提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情况。要安排专人,从审计调查开始,全程跟踪,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支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的工作,克服遇到的阻力。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实施审前公示制。宣传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的意义,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构的服务保障及监督责任,并公示审计工作有关事项和举报电话。三是加强审计调查规范化管理,完善审计责任制。要严肃纪律,对于严重或重大问题需询问时,纪检监察机关或纪检监察机构派人参加,做好记录。四是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审计结果综合评价达不到较好以上档次的,被审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时不能评为优秀档次。五是加强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结果通报制。审计项目结束后,及时通报审计结果及处理情况,以达到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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