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三回避、三统一”护航“审计五权分离”
来源:本站  时间:2013-12-27 00:00:00
    市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践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权利制衡理念,为避免传统审计管理模式中权利过于集中、老处室”审“老单位”易形成人情往来等诸多弊端,在反复学习考察、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于2013年初进行了 “审计五权分离”管理模式改革,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审计五权分离:即将审计机关内部权限划分为“审计计划安排权”、“现场审计查证权”、“审计处理处罚权”、“问题定性审理权”、“督查整改权”五部分,并将内部机构设置对应划分成五类,形成五个机构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密切协作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其中:“审计计划安排权”在项目计划办公室,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项目组长的招投标、项目运行总体调度等;“现场审计查证权”在审计组,负责项目现场审计工作并草拟审计报告。大中型项目审计组长实行公开招投标,由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公开竞争产生,组员由双向选择确定;“审计处理处罚权”在处理组,负责针对报告反应问题出具处理处罚意见并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处理组组长由特制电脑软件在班子成员中随机选定,组员由项目办根据人员工作情况协调调度;“问题定性审理权”在审理会负责对相关业务事项进行审理并做出决定。审理会由局领导班子、法制处、督查办、审计组、处理组人员共同组成。“督查整改权”在督查考评办负责督促审计组落实审计整改并对其进行考核。
    为确保审计“五权分离”管理模式科学规范运行,市审计局还实行了“三回避、三统一”的保障机制。三回避:一是审计组长和主审回避本处室负责归口管理单位的审计项目。二是主管局长回避分管处室人员任组长和归口管理单位审计项目的处理组组长。三是审计组人员回避同一审计项目的处理组。三统一:一是打破原有处室界限,将业务人员整合为审计人才库,统一管理、调配、使用。二是项目现场查证时间和所配审计人员数量,由项目办统一测算、计划、安排。三是项目所需经费,由审计服务保障中心统一预算、审核、拨付。
    近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审计五权分离”管理模式很好达到了突出重点、提升质量、规范程序、相互监督和制约、促进廉政的效果。我局在审计项目与去年基本持平的情况下,查出违规金额及管理不规范金额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促使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联席审批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5项制度;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经济事项11项,其中3名相关责任人(正县级领导干部)受到了郑州市纪委监察局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情节严重的向全市通报。彰显了审计在促进财政可持续、“倒逼”制度完善、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审计五权分离”在对审计权利制衡的同时,实现了审计质量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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