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审计局创新审理模式提升审计质量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8-07 09:22:18

年初以来,郑州市审计局不断加大审计审理工作力度,以创新“两次审理”为切入点,通过“严把审计方案制定关、审计程序关、审计实施关、审计取证关和审计报告关五个关口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控制模式,进一步规范了审计行为,提升了审计业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机制,实现法制审理的全过程控制。审计方案融入审理,编制审计方案时,改变以往仅对审计报告的内容、格式、数据及发现问题的形式、程序的审核方式,结合单位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充实个性内容,确定实施步骤和方法,提升了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行“三稿会审”制度,即审计报告经过“汇报稿”、“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三次审定后印发,审计报告始终贯穿全过程审理,提高了审计报告的质量。

二是创新方法,变“一次审理”为“二次审理”。为防止出现处室内部审核、复核流于形式,质量控制责任和风险压在审理人员身上的状况,实行“二次审理”的办法。审计现场实施阶段结束后,审计组先撰写“汇报稿”送法规处审理,此为“一次审理”。法规处将初步审理意见反馈给审计组,审计组完善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将意见采纳情况和审计报告再送法规科进行“二次审理”。通过二次审理,出具的意见、提出的改正措施和建议更具针对性,为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并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是规范流程,实行“审理三步曲”。第一步是按业务类型实行内部审理分工,便于熟悉业务和分类指导;第二部是处室负责人二审把关,对审理结果进行复审确认;第三步是由审理会议最后审定,并形成审理意见。三步审理明确了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为提高审计业务质量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扩大审理范围和改进审理方式,切实发挥了审理工作在质量控制体系中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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