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方面规范审计整改认定工作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1-09 17:15:58

日前,郑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郑州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暂行办法》,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分类管理、及时到位的原则,从四个方面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工作。

一是根据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及整改的难易程度,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并分类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二是将审计查出问题区分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等以金额计量问题和非金额计量问题,分别明确整改认定标准和依据。三是根据不同情形,将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分为已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三种,明确应认定为已整改的10种情形、正在整改的4种情形、未整改的6种情形。特殊情形造成整改无法继续的,明确了问题销号程序。四是明确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承担主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承担审计整改检查督促责任。对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长期不整改或者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依规移送有关部门追责问责。(计划管理督察处  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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