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信息第41期
来源:本站  时间:2011-1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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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亟待完善
△中原区审计局学习贯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近期,市审计局对我市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为市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突出表现在社区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不及时;人员待遇底,职工队伍不稳定;医疗保险政策不配套,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社区卫生服务考核指标有待修订和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建议各级卫生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出台一套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长效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从经费保障、人员编制、人才培养、纳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等方面彻底解决制约社区医疗卫生发展的体制与机制问题。
(社保处)
 
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亟待完善
 
    市审计局在最近结束的对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管、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郑政文〔2007〕170号)实施以来,为市政府筹集了大量的城市建设资金,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新生事物的不断涌现,在执行中暴露出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表现在:1、配套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政府性基金后政策带来的政策改变。2、配套费征收主体名称发生改变,由郑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变为郑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3、对新老政策衔接产生的市热力总公司、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按已作废的老政策标准收取配套费,现暂无政策依据。4、对建设项目缓缴及延迟补缴的滞纳金没有明确政策规定。5、对市房管局代收经济适用房超核准面积的配套费没有明确政策规定。6、对与征收相关的部门之间的职责未予以明确规定,造成因征收工作衔接问题,造成许多错、漏征现象。7、对予收、非住宅类配套费收入如何分配企业没有明确政策规定。8、对配套费退费机制无政策无明确政策。9、对切实可行的拨付企业机制无明确政策。10、对企业收到配套费的账务处理无明确政策。
    我们建议针对上述十项需修订的部分,相关政策制订部门调查研究后,对现行的郑政文〔2007〕170号进行修订或完善,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管和使用。           (企业处)
 
中原区审计局学习贯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来,中原区审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学习宣传,进一步明确审计思路和重点,大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一是召开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制订出学习、宣传《规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二是召开全体人员大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并与1999年颁发的《暂行规定》进行对比,找准不同之处,学深、学透、掌握精神实质,正确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三是要求审计人员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宣讲《规定》内容,做到边审计、边宣传,为《规定》的贯彻实施和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中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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