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信息第25期(2012)
来源:本站  时间:2012-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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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性为平台  认真组织季度考评
△审计建议促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
△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处制定四项制度加强审计工作纪律
△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仍需规范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报告
△中牟县审计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考试
△郑州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走进新郑市审计局


以共性为平台  认真组织季度考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在各处室开展季度考评工作,为确保考评公平公正公开,该局围绕如何在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之间寻找共性,认真制定考评方案,扎实组织考评工作,真正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目前季度考评顺利圆满完成,受到各处室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主要做法为:
      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在市直机关处室开展季评奖惩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座谈会、考评成员处室负责人会议、党组会,认真审核并确定考评方案。
二是突出重点。考评办法主要依据《郑州市审计局2012年处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中的有关内容,按照可比指标进行季评,结合本局实情,把履行职责、信息宣传、评先评优、课题论文作为硬性指标,实行量化打分,评定等级。
      三是全员参与。人人参与季评、人人参与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鼓干劲促工作是季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考核中,将各处室原始自评材料及认定结果集中放到会议室大桌上,各处室选派一名代表随时可以翻阅资料,进行核对,对于疑议和争执由考核小组重新审核认定;同时将季评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季评,达到了促工作、促干劲的目的。(组织人事处)

审计建议促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

      市审计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堵塞财务管理漏洞,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审计建议,得到市财政局等被审单位高度重视并及时采纳,相继出台了《郑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近日又出台《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的有关规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对全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严格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和申请追加预算,切实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提高支出透明度。
二是强化对税收收入征收、非税收入收缴的管理,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和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随意调整收费标准,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和将财政性资金私存私放,脱离审计部门的监管。
      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截留、挤占;严禁现金支付和强化支出进度;健全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严格履行资产无偿调拨、出售、出让、转让、转换、赠送、报废等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家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对形成的资产要及时登记,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财政处)

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仍需规范

      近期,市审计局组织各县(市)、区审计局对全市2010至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如期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宏观政策层面,主要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与《郑州市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总体规划》衔接不够,造成部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荒废;资金投资分散、难以产生规模效应;配套制度不健全,电价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政府投资计划、工程实施方案批复下达及财政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影响工程进展;山丘区农村安全饮水财政补助标准偏低,难以实现既定的饮水安全人口解困目标。在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及建后运行方面,主要是资金未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招标单位不规范、设计单位未进行公开招标;部分管线及主要设备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重建轻管、验收、移交不规范、不及时;及时进行水质检测、消毒设备利用率低等问题。
      根据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六条针对性建议,促进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农业处)

 

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处制定四项制度加强审计工作纪律

      近日,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处在严格执行审计署《八不准》纪律的基础上,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处审计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实行审计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去向告示”报告制度;三是审计事项应经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四是审计组实行每周一次审计组例会制度。该四项制度的确立,为加强审计工作纪律,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干部的凝聚力、公信力、执法力和约束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审计队伍提供了可靠保障。(投资处)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报告

      2012年7月25日上午,新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周宏超所作的《关于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1年以来,审计机关按照“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根据《审计法》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通过审计监督,为政府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减少了损失浪费,同时揭示和反映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切实发挥了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针对审计发现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理顺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尽快修订完善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实行责任查究。会议要求,要重视政府投资审计复合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切实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队伍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书良充分肯定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审计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当好“免疫系统”的“监督官”,人大监督的“执行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当好政府投资审计的坚强后盾。(新郑市)

中牟县审计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考试

      2012年7月23日上午,中牟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此次考试由局法制信息科统一命题,集中考试,局办公室、法制信息科联合阅卷的形式开展。试题内容涵盖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内容。考试成绩将作为本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通过考试,使审计干部的法律知识得到了进一步深化,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得到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起到了很好的检验作用,为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牟县)

郑州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走进新郑市审计局

      近日,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郑州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走进新郑市审计局”报告会隆重开讲。新郑市审计局全体人员和兄弟单位近300人认真观看了巡讲。
      此次基层巡讲,由从郑州市道德模范中选出的四位道德模范先进个人给大家讲述他们的模范事迹。这是几位普通人的故事,但故事的内容却不普通:多次立功获奖、一心为民的“三平精神”人民警察王霆;32年来为残障人士、病困家庭筹集捐助衣物3万多件,获得中华慈善奖、登上“中国好人榜”的助人为乐好人李春凤;36年来悉心照顾、帮助高位截瘫病人,荣获“中国好人榜”诚实守信的好人井勇;把没有亲缘关系的孤寡老人25年如一日、大病住院5次不离不弃、卖房为老人治病、全家人用心孝顺的新郑中医院院长蔡喜萍。一桩桩平凡中蕴藏着伟大的感人事迹,通过他们真切、生动、深情的讲述,深深感染了每一位现场观众,阵阵雷鸣般的掌声在报告厅内久久回响,许多人都抑制不住内心的感触,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道行天下,德行万里。该局将以此次基层巡讲为契机,进一步掀起宣传、学习身边好人好事特别是道德模范的热潮,形成“常态化”,从而促进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为审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新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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