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审计局坚持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抓手,突出统筹联动、精准审计、综合评价,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提升干部监督效能,促进领导干部正确用权、规范用权。
一是规范审计结果通报形式。先后制定《上街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制度》《上街区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涉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审计文书格式,使审计评价更加全面、审计内容更加简洁、审计重点更加突出。
二是推动审计结果多范围、多方式应用。与纪检、巡察、组织等部门协同发力,健全相关体制机制,打通各单位信息沟通、线索移交、协同配合、成果共享通道。修订《上街区经济责任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上街区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对审计结果及发现问题形成完整的审计评价责任链条,将审计结果作为日常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监督作用。
三是加强审计结果交流互通。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有效推进审计结果多范围、多方式应用进行探讨,提出意见和建议,将审计监督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项目监管等监督有效融合,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识别评判、奖惩评优的重要依据,强化了监督叠加效应。(撰稿人:秦欣 张冉 审核人:邢金聚)